金寨縣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政策清單(2021年5月版)

閱讀次數: 信息來源:市“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時間:2021-06-10 09:45 字號:

一、對入庫納規的服務業企業獎補政策(縣發改委)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鼓勵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及時納入平臺統計,并對企業及統計員給予補助,首次入省平臺的給予5000元獎勵;入國家平臺企業統計員每月給予500元獎補,入省平臺企業統計員每季度給予500元獎補。

(三)政策依據

金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金政辦〔2019〕7號)

(四)享受主體

首次入省平臺的服務業企業、國家平臺和省平臺企業統計員

(五)申報材料

1.納入國家平臺、省平臺證明材料;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3.企業出具的統計員身份證明。

(六)申報流程

申請人向縣統計局如實提交納入平臺統計的相關材料,待企業入庫成功后,申請人向縣發改委提供證明材料并做好登記。

(七)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金寨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受理科室及咨詢電話:工業服務業科、7359269

(八)申報時間

工作日申報

(九)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十)網上申報入口

二、促進商貿流通發展(內貿)獎補政策(縣科商經信局)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1.推動達限商貿企業納入統計管理。對新納入統計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包括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不含三年內退出的企業),且存續時間三年以上,在市級給予3萬元/家獎勵的基礎上,納入統計的第一、二、三年,縣財政分別給予2萬元、2萬元、2萬元的獎勵。同時,自成功納入限上管理當年起,三年內企業繳納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以補貼形式按20%標準返還。

2.支持限上商貿企業統計工作。對年度考核合格的限上商貿企業,縣財政按500元/月給予企業統計人員統計業務補助;對企業無人從事統計業務的,由縣科商經信局以購買服務方式聘請代賬公司代為進行,費用由縣財政承擔。

3.鼓勵限上商貿企業做大做強。(1)對年營業額首次突破5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2000 萬元、3000萬元的限上賓館餐飲企業,縣財政分別給予0.5萬元、1萬元、1.5萬元、2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2)對年零售額首次突破15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的限上零售企業,縣財政分別給予0.5萬元、1萬元、2萬元、3萬元、4萬元的一次性獎勵。(3)對年銷售額首次突破5000 萬元、1億元、1.5億元、2億元的限上批發企業,縣財政分別給予0.5萬元、 1萬元. 2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以上獎勵對每個檔次只獎勵一次,以最高額計算。企業的營業額、零售額、銷售額由縣統計局負責核定。

4.支持商貿企業拓展市場空間。對商貿企業參加國家部委、省市政府、全國性行業協會主辦的國內展會的,縣財政給予展位費100%的補貼。

5.支持城鄉農貿市場建設。每年支持2個城鄉農貿市場建設,對投資建設(改造)符合商務部《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建筑面積2000㎡(含)以上的縣城標準化菜市場,1000㎡(含)以上的鄉鎮農貿市場,建成后產權不分割出售,且不改變使用性質的,投入運營并經驗收合格后,統籌市、縣財政資金,按40萬元/個標準給予建設單位一次性獎勵。

6.支持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對企業完成追溯設備安裝、追溯軟件調試及與城市管理平臺對接的,經驗收合格運營正常的,縣財政對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7.支持企業誠信建設。對企業獲得中國誠信信用認證(在國家商務信用平臺可查詢),縣財政給予認證費用50%的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

8.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品牌建設。對新認定的“中華老字號”和“安徽老字號”商貿流通企業,由縣財政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政策依據

《金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商貿企業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管理的意見(暫行)》(金政辦秘〔2020〕81號)

《金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寨縣促進商貿流通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金政辦〔2019〕5號)

(四)享受主體

金寨縣商貿企業

(五)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金寨縣促進商貿流通發展資金撥付申請材料

(六)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金寨縣科商經信局商貿服務和市場建設科

聯系方式:7062829

(七)申報時間

工作日申報

(八)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三、促進商貿流通發展(外貿)獎補政策(縣科商經信局)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1.推動新增外貿出口實績企業發展。對新增出口實績企業1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當年實現出口額20(含)一100萬美元的,縣財政給予1萬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當年實現出口額100萬(含)元以上(含100萬美元)的,縣財政給予2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2.鼓勵出口企業做大做強。對年度實現進出口總額30(含)-300萬美元的企業,由縣財政給予每美元0.01元人民幣的物流費用補助;300(含)-1500萬美元的,給予每美元0.02元人民幣的物流費用補助;1500萬(含)美元以上的,給予每美元0.03元人民幣的物流費用補助。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40萬元人民幣。對企業年進出口額首次突破2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1500萬美元、2000萬美元的,縣財政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4萬元、6萬元、8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3.鼓勵擴大進口規模。鼓勵企業擴大先進設備、技術和服務進口,對企業進口機電設備、關鍵零部件的,縣財政給予每美元0.02元人民幣的獎勵。

4.支持開拓國際市場。加大對進出口企業開拓新興市場的支持力度,對外貿企業參加境外展會的,縣財政給予展位費20%的補貼。對外貿企業參加國家部委、省市政府、全國性行業協會在境內主辦的國際貿易展會的,縣財政給予展位費100%的補貼、鼓勵企業到境外設立營銷網點和交易中心,對投資額10萬(含)美元以上的項目、縣財政給予3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5.支持出口品牌建設。對中小進出口企業申請境外專利、產品國際認證、境外商標注冊等發生的費用,縣財政給予10%的補貼:對當年獲得“中國自主出口品牌”、“安徽自主出口品牌”的縣內企業,縣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人民幣、5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6.加大信用保險支持力度。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對省商務廳和省財政廳確認的小微出口企業,在其向出口信用險承保公司投保短期信用險時,縣財政給予10%的補貼。對普通投保企業實際繳納的出口信用保險保費,縣財政給予20%的補貼。對年進出口額800萬美元以下的,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年進出口額800萬(含)美元以上的,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15萬元人民幣。

7.鼓勵跨境電子商務發展。(1)對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實現跨境電子商務年度出口達5萬(含)美元及以上(海關統計在9610項下)的縣財政給予3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2)對企業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線上推廣且本企業年出口增長10%以上(海關統計數據)的,或制造業企業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實現本企業出口額零突破(海關統計數據)的、縣財政給予企業支付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服務年費和推廣運營費20%的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萬元人民幣。

(三)政策依據

《金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寨縣促進商貿流通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金政辦〔2019〕5號)

(四)享受主體

金寨縣外貿企業

(五)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金寨縣促進商貿流通發展資金撥付申請表

3.設備進口清單及相關文件等材料

4.需提供裝訂成冊的記賬憑證,內含展位費等相關費用發票、匯款等單據原件。以外匯結算的費用,需提供境外匯款申請書原件(購買外匯的最好提供外匯買賣水單,需裝訂在記賬憑證內)

5.參展合同、境外展會邀請函、展位分布圖,展位照片、不少于3分鐘的展位及環境短視頻

6.承諾函(對本公司出具的材料的真實性予以承諾)

7.合同、認證結果、專利權證明(復印件)及電子版、注冊證明等相關材料

8.企業承保明細表

9.保單(復印件)

10.發票(原件)

11.企業A類認證證書。

(六)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金寨縣科商經信局對外貿易和外商投資科

聯系方式:7062208

(七)申報時間

工作日申報

(八)政策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四、對金寨縣培育認定的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的資金將補政策(縣農業農村局)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1.發展資金支持。對村級和鄉鎮級帶頭人,根據發展實際需要,縣財政分別最高安排10萬元、100萬元資金,所在鄉鎮配套安排50%,給予支持,主要以入股分紅方式支持發展,入股期限3-5年,分紅比例按3-5%,到期收回資金滾動使用。

2.農業基礎設施支持。根據帶頭人實際需求及聯結的小農戶情況,重點針對發展急需的引蓄灌排、農田整治等農業基礎設施,以“三變”方式支持建設,資產歸村所有,按照5年期入股分紅,分紅比例為3%。

3.金融信貸保險支持。積極對接開發培育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信貸產品,加大勸耕貸、小額創業貸款、螞蟻金服等信貸及擔保支持。對實施特色農業保險及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的,分別給予保費的60%、80%補助。

4.表彰獎勵。在經考評認定的帶頭人中,分批評選出鄉鎮級、村級優秀帶頭人,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獎勵6萬元、3萬元,并優先給予項目資金支持。

(三)政策依據

中共金寨縣委 金寨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金寨縣培育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工作方案》的通知(金發〔2019〕5號)、《關于印發金寨縣培育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認定管理等辦法的通知》(金農〔2019〕70號)。

(四)享受主體

金寨縣培育認定的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

(五)申報材料

申請書

(六)申報流程

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的認定采取村級申報、縣鄉分級審定的程序,其中鄉鎮級帶頭人由縣培育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考核認定,村級帶頭人由鄉鎮(園區)組織考核認定,報縣領導組備案。

(七)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金寨縣農業農村局金寨縣農業管理服務中心

咨詢電話:7060392

(八)申報時間

每年3月-4月

(九)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4月28日)

(十)申報入口

五、對招徠游客達到一定條件的旅行社的獎補政策(縣文旅體育局)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1.招徠游客。招徠縣外游客到金寨至少住宿1晚,在一個行程時間內參觀游覽金寨縣內至少2家收費景區(研學旅行除外)及金寨全域旅游集散暨電商中心,年度內累計達1萬人(含)以上的給予1.5元/人的獎勵;累計達3萬人(含)以上的給予2元/人的獎勵;累計達5萬人(含)以上的給予2.5元/人的獎勵;累計達10萬人(含)以上的給予3元/人的獎勵。

2.旅游專列。旅游企業組織境內外旅游者以火車專列形式來金寨縣旅游,在縣內停留時間達1晚2天(含)以上,300人(含)以上的專列給予1萬元/趟的獎勵;500人(含)以上的專列給予2萬元/趟的獎勵。組織境內外旅游者以高鐵(動車)專列(一趟車包4節(含)以上車廂)形式來金寨縣旅游,在縣內停留時間達1晚2天(含)以上,300人(含)以上的專列給予1萬元/趟的獎勵;500人(含)以上的專列給予2萬元/趟的獎勵。

3.大團隊。一次性組織境內外旅游者來金寨縣旅游,停留時間累計達1晚2天(含)且在行程時間內同時參觀游覽金寨縣內至少2家收費景區(研學旅行除外)及金寨全域旅游集散暨電商中心的,300人(含)以上的給予0.5萬元/團的獎勵;500人(含)以上的給予0.8萬元/團的獎勵;800人(含)以上的給予1.6萬元/團的獎勵。

(三)政策依據

金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寨縣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金政辦〔2020〕7號)

(四)享受主體

證照齊全的旅行社企業

(五)申報材料

1.旅游組團社與地接社合同(最新版)和電子合同。

2.地接社責任險和組團社當次意外險名單,意外險名單要與所申報的團隊人數保持一致,需加蓋保險公司有效公章。

3.行程中涉及的所有收費景區(點)、餐飲住宿等的消費憑證(正式發票復印件):發票金額要合理,過少要附說明原因;發票日期原則上與行程日期大體保持一致,推遲結算等特殊約定結算方式要附說明,如景區欠據、景區開具的證明等且加蓋消費單位有效公章,所有欠據、證明等材料要規范有效,不能空缺和涂改。

4.其他:團隊行程中的照片等影像資料。

5.金寨縣旅游團隊申報獎勵打卡登記表。

6.普通專列另外提供鐵路局調令。

(六)申報流程

實行預申報制度,即在該團合同簽訂之后旅游團成行之前向縣旅游主管部門及時報送旅游團隊旅游合同(或計調行程單),由縣旅游主管部門對組團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查。旅游企業每年12月31日前將電子合同、團隊信息、保險名單、手機號碼、發票等相關材料匯集成冊(A4紙規格),分正、副本一式二冊蓋章后,向縣文化旅游主管部門申報。

(七)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金寨縣文旅體育局市場開發科

咨詢電話:0564-7356646

(八)申報時間

每年12月份工作日申報

(九)實施期限

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每年報一次

六、標準制(修)訂和示范項目創建獎補政策(縣市場監管局)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1.對主持起草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主體,在標準文本正式批準發布實施后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8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參與起草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主體,在標準文本正式批準發布實施后分別給予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的獎勵。

2.對承擔國家級標準化項目(農業標準化示范區、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的主體,在項目經國務院主管部門考核驗收通過后,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承擔省級標準化項目(農業標準化示范區、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的主體,在項目經省級主管部門考核驗收通過后,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獎勵。

(三)政策依據

金寨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意見(金政〔2013〕84號)

(四)享受主體

標準制(修)訂和示范項目創建的主體

(五)申報材料

標準發布正式文本和示范項目驗收文件

(六)申報流程

標準制(修)訂和示范項目創建的主體,憑標準發布正式文本和示范項目驗收文件向縣市場監管局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監管科申請,匯總后報政府批準財政獎補。

(七)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縣市場監管局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監管科

咨詢電話:0564-7065722

(八)申報時間

工作日

(九)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七、政府質量獎獎補政策(縣市場監管局)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獲得縣政府質量獎、縣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分別獎勵15萬元和5萬元。

(三)政策依據

金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寨縣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金政辦【2016】4號)

(四)享受主體

本縣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施卓越績效經營管理,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按照縣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規定進行申報、評審,并獲得縣政府質量獎、縣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企事業單位。

(五)申報材料

縣政府關于授予企事業單位獲獎的決定

(六)申報流程

獲政府質量獎企事業單位,憑縣政府關于授予企事業單位獲獎的決定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申報財政獎補。

(七)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縣市場監管局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監管科

咨詢電話:0564-7065722

(八)申報時間

工作日

(九)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八、獲得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和專利獎的獎勵(縣市場監管局)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1.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30萬元、18萬元獎勵。

2.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24萬元、12萬元、6萬元獎勵。

3.對新授權的國外發明專利給予每件2.4萬元獎勵(同一發明專利最多2個國家);對新授權的發明專利給予每件1.2萬元獎勵;對國家授權發明專利權自授權之日起六年內的年費按有關規定給予配套資助。新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給予一次性獎勵1200元。

4.對當年獲得國家、省專利金獎和優秀獎的分別給予30萬元、12萬元和18萬元、6萬元獎勵。

5.對經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批準開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并通過評審驗收的企業,給予最高6萬元補貼;對開展知識產權規范化管理試點并通過驗收的企業,給予1.8萬元補貼;對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的企業,給予國家規定標準評估費的48%、貸款利息12%、擔保費12%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9萬元;對國內、涉外知識產權維權訴訟費按12%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維權費用補助,國內維權補助最高不超過1.2萬元,涉外維權補助最高不超過6萬元。

6.對企業當年流轉授權發明專利技術,并保持5年有效的,每件獎勵2萬元;對企業當年新申請發明專利5件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7.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分別給予36萬元、18萬元獎勵。對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且在本縣范圍內從事專利工作的每人給予一次性0.6萬元獎勵。

(三)政策依據

《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六安的意見》(六發〔2014〕9號)、《六安市財政局科技局關于印發六安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二次修訂)的通知》(財教〔2018〕688號)《中共金寨縣委、金寨縣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金寨的意見》(金發〔2015〕6號)

(四)享受主體

符合專項資金申報條件的企業

(五)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項目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有效證書文件及與其相關的其他有效參考材料(如專利證書、商標證書、地理標志認證書、轉化專利技術合同、財務報表等)。

(六)申報流程

縣主管部門在收到申報材料后及時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形式審查,確定申報項目是否屬于申報范圍,是否滿足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完備,材料格式是否正確等。

通過形式審查的獎補項目,由縣主管部門會同縣財政局報請縣政府核準后,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確定最終獎勵補助項目及金額,并向縣政府申請撥付獎補資金;同時向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上報申請市級配套資金。

(七)辦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科

咨詢電話:0564-7065721

(八)申報時間

工作日

(九)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至日起施行

九、商標及地理標志的資助和獎勵(縣市場監管局)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獲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企業每個獎勵5萬元;申報注冊成功的商標每件一次性獎勵1000元;對獲得馳名商標、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符合政府采購規定的優先采購;對馳名商標、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在技術改造和引進科研立項、項目審批、財政貼息等方面給予傾斜,企業申請國家各類政策性資金予以優先考慮。

(三)政策依據

《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六安的意見》(六發〔2014〕9號)《六安市財政局科技局關于印發六安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二次修訂)的通知》(財教〔2018〕688號)《中共金寨縣委、金寨縣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金寨的意見》(金發〔2015〕6號)。

(四)享受主體

符合專項資金申報條件的企業

(五)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項目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有效證書文件及與其相關的其他有效參考材料(如專利證書、商標證書、地理標志認證書、轉化專利技術合同、財務報表等)。

(六)申報流程

縣主管部門在收到申報材料后及時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形式審查,確定申報項目是否屬于申報范圍,是否滿足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完備,材料格式是否正確等。

通過形式審查的獎補項目,由縣主管部門會同縣財政局報請縣政府核準后,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確定最終獎勵補助項目及金額,并向縣政府申請撥付獎補資金;同時向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上報申請市級配套資金。

(七)辦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縣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科

咨詢電話:0564-7065721

(八)申報時間

工作日

(九)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至日起施行

十、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培訓補助(縣人社局)

(一)政策類別

提升行動專項資金、就業補助資金

(二)政策內容

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委托社會培訓機構實施的新錄用技能崗位人員技能培訓,培訓補貼資金直補企業,補貼標準不低于人均800元。

(三)政策依據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辦〔2019〕24號)

(四)享受主體

與企業簽訂12個月及以上勞動合同,并于簽訂之日起12個月以內參加企業組織的崗前技能培訓的新錄用人員。

(五)申報材料

開展培訓前,須向縣人社部門經辦機構提交培訓計劃,經審核同意后實施。

培訓后申請補貼時,應提供參訓人員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結業考核證明等憑證材料。經縣人社部門經辦機構審核后,按文件要求給予企業補助,由人社部門經辦機構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其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戶。

(六)申報流程

1.企業通過口頭、電話等便捷方式向金寨縣人社局申請“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登錄賬號(僅限于首次登錄),填寫企業基本信息;金寨縣人社局審核通過企業基本信息。

2.企業(含省屬企業、中央在皖企業)登錄“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開班申請”模塊,選擇“培訓類別”——“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向金寨縣人社局提交開班申請。

3.金寨縣人社局進行系統審核,提出“同意”或“不同意”意見,不同意開班的須說明理由。

4.企業按照開班申請明確的事項組織實施,并接受金寨縣人社局動態監管。

5.培訓完成后,金寨縣人社局派員或招標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指導監督下開展結業考核。

6.金寨縣人社局將結業考核合格情況報同級財政局,于2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入申請單位在金融機構設立的基本賬戶。

(七)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金寨縣職業技能培訓鑒定中心

咨詢電話:0564-7356167

(八)申報時間

工作日申報

(九)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十一、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縣人社局)

(一)政策類別

提升行動專項資金

(二)政策內容

具體包括:初級工晉升中級工培訓、中級工晉升高級工的培訓、高級工晉升技師的培訓、技師晉升高級技師的培訓;對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或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內的職業(工種),但在國家、省備案確認的專項能力目錄的,且確為企業需要的技能崗位,也可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一般不少于80學時,補貼標準500元-2400/人。省市已有明確學時和補貼標準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政策依據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辦〔2019〕24號)

(四)享受主體

企業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對具有一定職業技能基礎的技能崗位職工開展的崗位技能和職業能力提升培訓。

(五)申報材料

開展培訓前,須向縣人社部門經辦機構提交培訓計劃,經審核同意后實施。

培訓后申請補貼時,應提供參訓人員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結業考核證明等憑證材料。經縣人社部門經辦機構審核后,按文件要求給予企業補助,由人社部門經辦機構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其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戶。

(六)申報流程

1.向縣人社部門經辦機構提交企業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計劃和具體教學方案(包括培訓類型、培訓批次、培訓工種、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時間、培訓人數、培訓師資等內容),經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

2.企業培訓過程中,應將學員簽到、培訓日志、考核鑒定等相關情況資料保存,確保培訓信息可查詢、過程有管理、質量可追溯。

3.培訓結束時,企業應組織開展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符合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條件的,由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按國家規定對參訓學員進行技能考核鑒定。

4.考核后,企業按照考核合格人數和規定補貼標準,憑相關材料向縣人社部門經辦機構申請培訓補貼,經縣人社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企業。

(七)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金寨縣人社局職業技能培訓鑒定中心

咨詢電話:0564-7356167

(八)申報時間

工作日申報

(九)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十二、就業見習獎補(縣人社局)

對吸納畢業兩年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或16-24周歲失業青年企業的獎補政策(人社局)

(一)政策類別

財政獎補

(二)政策內容

對吸納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或16-24周歲失業青年進行3-12個月就業見習的見習基地,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標準給予單位見習補貼。

(三)政策依據

《關于印發安徽省就業見習管理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54號)

(四)享受主體

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或16-24周歲失業青年

(五)申報材料

1.金寨縣就業見習補貼申報表;

2.見習人員每月生活補助銀行流水。

(六)申報流程

1.申請人通過陽光就業網辦系統或安徽政務服務網,如實填報信息,提交到縣人社局;

2.縣人社局網上校驗通過后,電話通知申請人持相關信息資料到人社部門就業創業服務窗口進行現場驗證。

(七)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金寨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咨詢電話:0564-7356153

(八)申報時間

工作日申報

(九)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十)網上申報入口

安徽省陽光就業網上服務大廳http://ygjy.ah.gov.cn/

十三、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縣人社局)

(一)政策類別

創業扶持

(二)政策內容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創業愿望、創業能力和創業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持有安徽省核發的《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并經工商登記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個人獨資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及合伙創業者提供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的創業擔保貸款;其中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20萬元,對經營穩定,信譽良好的借款人可以適當提高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人均最高申貸額度22萬元,最多不超過5人)。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政策依據

1.《關于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2020〕21號)

2.《關于一步做好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347號)

3.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財金〔2018〕22號)

(四)享受主體

對在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創業愿望、創業能力和創業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經縣科商經信局、人社局認定的小微企業。

(五)申報材料

工商營業執照、就業創業登記證、身份證、安徽省金寨縣創業擔保貸款推薦表、小微企業認定表(蓋章)

(六)申報流程

1.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家庭農場)前往工商營業執照注冊地址所在的鄉鎮(開發區)人社所或創業擔保貸款經辦銀行申請,并遞交相關貸款材料;由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您的資格條件、經營項目、經營場所、還款能力、貸款風險進行現場查看和綜合評估,審核通過后,由分管領導簽字,單位蓋章后,需要上報農業農村局審核后再報縣人社局,縣人社局對貸款人是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提交至財政局審核;申請材料經鄉鎮人社所、農業農村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審核同意蓋章后,最終交辦于銀行。承辦銀行受理后,對符合條件的,與借貸人簽訂貸款合同,10個工作日內辦結貸款。

2.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企業經縣科商經信局、人社局認定為小微企業后,由縣財政局審核進行貼息支付。對自行申請并獲得商業性貸款的小微企業,因特殊原因未申請認定的,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申請追溯認定,按規定享受貼息政策。

(七)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金寨縣各鄉鎮(開發區)人社所、創業擔保貸款經辦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徽銀村鎮銀行、江淮村鎮銀行、郵儲銀行、農業銀行、徽商銀行、中國銀行)

咨詢電話:金寨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0564-7062825

(八)申報時間

工作日申報

(九)實施期限

本政策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十四、對入駐金寨現代產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內企業的扶持政策(經濟開發區)

(一)政策類別

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二)政策內容

第一條 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下的工業項目,原則上不單獨供地,鼓勵通過租賃、購買標準化廠房等途徑解決生產經營性場所。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投資強度一般不低于150萬元/畝,預期畝均稅收不少于10萬元/年。固定資產投資額以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評估為準。

第二條 工業用地按照法定程序掛牌出讓。土地出讓價格按照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價7.2萬元/畝(不含契稅4%)執行。項目動工建設,廠房基礎達±0時,縣財政先按4.2萬元/畝支持企業發展。按合同約定,項目按時達產且固定資產投資5000-10000萬元,畝均投資達200萬元或畝均稅收達10萬元/年以上的,縣財政再按1萬元/ 畝支持企業發展;固定資產投資10000-20000萬元,畝均投資達300萬元或畝均稅收達15萬元/年以上的,縣財政再按2萬元/ 畝支持企業發展;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畝均投資達300萬元或畝均稅收達20萬元/年以上的,縣財政再按3萬元/ 畝支持企業發展。

第三條 鼓勵新入園工業企業節約集約用地,興建多層廠房。對建兩層或多層廠房用于生產部分,從第二層起予以補助,第二層廠房補助150元/m2,第三層及以上補助200元/m2。補助資金自項目投產后三個月內兌現。

第四條 對外省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轉移到園區的,有效期內不再重新認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外省轉移到園區的綜合利用資源企業,凡在資格有效期內生產已認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產品的,不再重新認定,享受企業所得稅資源綜合利用的優惠政策。

第五條 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新辦工業企業,自協議約定投產之日起,其足額繳納增值稅縣級留成部分的50%,企業所得稅縣級留成部分的100%,連續5年獎勵給企業。重大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稅收優惠實行“一事一議”。

第六條 經認定入園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和重點新產品,從認定之日起,生產銷售該產品所繳納增值稅新增部分的縣留成部分,3年內全額獎勵給企業。

第七條 入園新辦工業企業的城鎮土地使用稅,依法足額繳納后,企業實現稅收畝均達到5-10萬元的,縣財政按繳納金額的50%,連續5年獎勵給企業;畝均達10萬元/ 年以上的,連續5年按80%獎勵給企業。

第八條 對社會資本在園區內投資建設標準化廠房,在投資企業持有經營期間,其年度建設占地畝均納稅額高于10萬元的,其當年足額繳納的土地使用稅全額獎勵給投資企業;出租廠房形成的租金收入,前3年按其租金收入實際足額繳納的營業稅和房產稅的100%獎勵給投資企業,后2年按50%獎勵給投資企業。租賃、購買標準化廠房解決生產經營性場所的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達500萬元以上的,享受本政策第五條稅收優惠。

第九條 園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和風險投資機構的高層技術、管理人員,年薪10萬元以上的,5年內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縣25%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個人用于創新創業。

第十條 對入園新辦工業企業,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明確不予免征的除外)地方分成部分予以免征。

第十一條 鼓勵園區內企業上市,企業上市成功后,對因上市進行改制,改制當年所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省、縣級所得部分由縣財政根據政策全額返還。對改制成功、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登記并成功上市的中小企業,除省財政獎勵100萬元外,縣財政再予以100萬元獎勵;企業因上市而改制的,改制當年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縣財政按省財政獎勵標準給予等額獎勵。對成功發行企業債、公司債、債務融資工具、中小企業私募債和中小企業集合信托計劃的中小企業,縣財政比照省政策按發行額度的3%,給予不超過75萬元的補助。

第十二條 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由企業購買或成果單位自行在園區首次實施轉化并實現產業化的,縣財政給予20萬元至200萬元資助;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科技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在園區創辦企業的,縣財政給予公司注冊獎金50%、最高200萬元獎勵。

第十三條 實行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入園新辦工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重大項目,按期投產、達到投資強度的,縣財政按廠房、設備投資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第十四條 鼓勵“飛地經濟”、“園中園”合作模式。對國內外地區政府、開發園區,跨國公司、知名企業、戰略投資者等到園區進行整體開發,建設園中園、共管園和托管園的,實行“一事一議”。

第十五條 同一企業、同一項目享受縣內出臺的其它優惠政策后,不再重復享受本優惠政策。

(三)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四)享受主體

入駐金寨現代產業園內企業

(五)申報材料

1.申請建設進度獎勵需提供資料:

(1)獎勵扶持報告(申請)

(2)投資協議

(3)營業執照(三證合一)

(4)土地成交確認書

(5)出讓合同

(6)一般繳款書

2.申請土地使用稅獎勵扶持需提供資料:

(1)獎勵扶持報告(申請)

(2)投資協議復印件

(3)畝均稅收(不含土地使用稅)貢獻資料

(4)納稅統計表(附相關納稅附件)

(5)土地使用證明資料(土地證)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

(7)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稅收獎勵扶持需提供資料:

(1)獎勵扶持報告(申請)

(2)投資協議復印件

(3)稅收獎勵統計表(附相關納稅附件)

(4)申請高新企業個稅獎勵需提供高新企業證書復印件

(5)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

(6)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廠房租金補貼需提供資料:

(1)補貼申請

(2)投資協議復印件

(3)每平方米稅收貢獻資料(完稅憑證復印件)

(4)廠房租賃合同、租金繳款憑證復印件

(5)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

(6)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7)企業投產備案資料

5.兌現出口獎勵須提供資料:

(1)獎勵申請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縣稅務局出具出口金額證明

(5)出口備案單復印件

(6)出口報關單及結匯手續復印件

(六)申報流程

1.申請。招商引資企業向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

2.審批。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及時受理,對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對符合優惠政策的按照政策規定進行測算、把關。

3.兌現。現代產業園區財政金融部門要按照管委會的決定意見盡快予以辦理落實。

(七)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

聯系方式:05642708885

(八)申報時間

工作日申報

(九)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十五、對入駐金寨現代產業園區(經濟開發區)“金梧桐”創業園內企業的扶持政策(經濟開發區)

(一)政策類別

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二)政策內容

1.一般工業企業

入駐企業按協議和政策要求足額繳納租金和稅收,在5個會計年度內享受廠房租金補貼,補貼標準按照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稅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之和)確定:

(1)實際繳納稅收達到50—100元/年/平方米,按廠房租金40%予以補貼;

(2)實際繳納稅收達到101—150元/年/平方米,按廠房租金50%予以補貼;

(3)實際繳納稅收達到151—200元/年/平方米,按廠房租金60%予以補貼;

(4)實際繳納稅收達到201—250元/年/平方米,按廠房租金70%予以補貼;

(5)實際繳納稅收達到251—300元/年/平方米,按廠房租金80%予以補貼;

(6)實際繳納稅收達到301—350元/年/平方米,按廠房租金90%予以補貼;

(7)實際繳納稅收達到351—400元/年/平方米,按廠房租金100%予以補貼;

(8)實際繳納稅收達到400元以上/年/平方米,按廠房租金100%予以補貼,納稅超出400元/年/平方米的部分縣級留成全額扶持企業。

2.孵化器企業

(1)廠房租金3年內免收;

(2)在3個會計年度內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的縣級留成部分,經審核后全額扶持企業;

(3)對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產業項目,在申報各類科技項目上給予優先安排;

(4)政府設立孵化基金,以無償資助、資本金注入、貸款貼息、短期拆借等方式扶持企業發展;

(5)大學生創業初創期的企業享受上述孵化器企業優惠政策的同時,自入駐之日起三年內,免收物業管理費;對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向的優秀項目,孵化基金優先扶持(縣政府安排200萬元孵化資金,縣財政局、科技局牽頭制定《金寨現代產業園區“金梧桐”創業園孵化器企業孵化基金管理辦法》)。

3.創新型企業

(1)前三年廠房租金免收,后兩年減半收取;

(2)前三年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的縣級留成部分,經審核后,全額扶持企業;

(3)科技含量高、成長性好的企業,經縣科技局組織相關專家評審通過后,還可以給予以下扶持:①同級財政給予20-100萬元的扶持資金;②縣國有投資公司可給予不高于項目總投資30%的風險投資;③項目投產后,縣國有投資公司可給予不高于項目總投資20%的跟進投資,3年后收回投資本息,不參與企業分紅;

(4)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可提供三年期按照銀行基準利率計算的貸款利息50%的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5)根據企業實際需要,提供不超過200平方米的辦公啟動場所,三年內免收租金;

(6)為企業創新團隊提供公租房,三年內免收租金;

(7)積極協助企業爭取國家、省、市各類項目資助。

4.租金標準及購房政策

(1)租金標準

企業租用標準化廠房租金暫定標準為一層8元/㎡/月,二層6元/㎡/月,三層5元/㎡/月,四層4元/㎡/月;辦公用房租金暫定標準為一層至六層10元/㎡/月,七層至十二層12元/㎡/月,十三層至十八層14元/㎡/月;生活服務用房租金暫定標準為一層至三層9元/㎡/月,四層至六層8元/㎡/月,七層及以上7元/㎡/月;公租房5元/㎡/月。租用整棟廠房的,租金按照相應樓層每平方米每月再優惠0.5元。以后參照六安市房屋租賃市場價格每年調整一次,租金標準執行調整后價格。

(2)購房政策

①入駐企業簽訂投資協議書后,愿意購買廠房的,按廠房成本價購買,但產權成交后,企業6個月內(包括6個月)尚未投產的,由現代產業園區收回產權,由企業承擔購房款30%的違約金。購買廠房的企業,自協議約定投產之日起,其足額繳納的增值稅縣級留成部分的50%,企業所得稅縣級留成部分的100%,連續5年獎勵給企業。

②被認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每平方米年納稅額達200元以上的企業,可以先租后買。自租賃協議簽訂之日起3年內(含3年)購買所租用廠房的企業,按廠房成本價購買,租賃期內實際繳納的租金可以抵扣購房款;3年后購買所租用廠房的,其實際繳納的租金不得抵扣購房款。先租后購廠房的企業,自協議約定投產之日起,其足額繳納的增值稅縣級留成部分的50%,企業所得稅縣級留成部分的100%,五年內獎勵給企業(租賃期除外)。

③所有購房企業,首期付款不得低于廠房成本價的50%,余款在6個月內付清;一次性付清購房款的,由現代產業園區再按照廠房成本價的5%給予獎勵;所購廠房只能作為生產性用房,不得擅自改變用房性質,且不得擅自將廠房轉讓或租賃給第三方企業;廠房出售過程中涉及的稅費由購買企業承擔,現代產業園區協助購買企業辦理有關證件。

(三)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四)享受主體

對入駐金寨現代產業園“金梧桐”創業園內的一般工業企業、孵化器企業、創新型企業。

1.一般工業企業

(1)在金寨現代產業園區注冊設立公司;

(2)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園區產業規劃;

(3)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以上。

2.孵化器企業

(1)在金寨現代產業園區注冊設立公司;

(2)企業負責人為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

(3)擁有1件以上國家受理的發明專利,或3件以上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或1個通過省級鑒定的科技成果,無權利糾紛;

(4)注冊資金一般不超過500萬元;

(5)租用孵化器孵化場地面積一般不超過1000平方米;

(6)從事研究、開發、生產的項目或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成果轉化后能夠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創新型企業

(1)在金寨現代產業園區注冊設立公司;

(2)注重技術創新、新產品研發和產學研合作,創新團隊不少于5人,其中擁有碩士及其以上學位的不少于1人;

(3)生產技術水平或新產品的技術標準屬國內領先,或省內首創(提供省級以上技術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檢測報告或省級科技部門出具的技術查新報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提供國家頒發的有效證書)或擁有通過省級以上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或省級科技成果,可以進行產業化生產的。

(五)申報材料與申報流程

“金梧桐”創業園標準化廠房由現代產業園區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匯金公司)負責建設、租賃、運營和管理。

1.一般工業企業由投資人向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提供項目可研報告(或項目建議書)、入駐標準化廠房申請等相關資料,由現代產業園區管委審定并與投資人簽訂投資協議書,送縣招商局備案,同時由匯金公司與投資人簽訂廠房租賃協議,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有償服務協議,辦理相關證照后即可入駐。

2.孵化器企業和創新型企業,投資人向縣科技局提供相關資料,經科技局評審合格的,由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與投資人簽訂投資協議書,送縣招商局備案,同時由匯金公司與投資人簽訂廠房租賃協議,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有償服務協議,辦理相關證照后即可入駐。

(六)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

聯系方式:05642708885

(七)申報時間

工作日申報

(八)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十六、對租住現代產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公租房的企業員工的房租補貼政策(經濟開發區)

(一)政策類別

住房補助

(二)政策內容

對入駐金梧桐創業園標準化廠房的企業,簡裝套房補貼11元/平方米.月,精裝房補貼6元/平方米.月,園內5號樓單間補貼12元/平方米.月;園外企業簡裝套房補貼10元/平方米.月,精裝房補貼不變;金園學府全部按補貼10元/平方米.月;正和一中花園補貼10元/平方米.月;安置一區單間補貼4元/平方米.月,套房補貼5元/平方米.月;安置二區補貼5元/平方米.月;仙花佳苑簡裝房補貼4元/平方米.月,精裝房補貼6元/平方米.月。

(三)政策依據

依據縣內有關政策,經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研究通過

(四)享受主體

租住現代產業園區公租房的企業員工

(五)申報材料與申報流程

企業入住人員滿三個月以后由企業提出補貼申請,提供企業租住人員連續三個月的銀行工資發放流水單或企業為員工繳納的社保證明,經金園資產運營管理公司審核后提出補貼建議報開發區分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六)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

聯系方式:05642708885

(七)申報時間

工作日申報

(八)實施期限

自2020年10月1號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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