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中央、省駐六安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推動小微企業健康成長、高質量發展,增強企業創新動能、優化產業發展生態,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主要目標
1.市場主體穩步擴大。大力推動“個轉企”,力爭每年新增涉稅經營主體1.4萬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市開發區管委。以下任務均需各縣區政府、市開發區管委落實,不再單列)指導工業、服務業、商貿業、建筑業等符合“四上”條件的企業“小升規”,每年新增規上工業企業150家以上、規上服務業企業40家以上、限額以上商貿企業100家以上、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30家以上。(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
2.創新活力顯著增強。推動創新主體數量增加,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100戶、高新技術企業70戶、省級專精特新企業30戶。力爭到2025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達2%,科研人員占職工總數比例達15%。(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3.資源供給更加充分。加大金融供給,力爭每年新增小微企業貸款200億元,新增小微企業首貸戶1200戶,對小微企業首貸戶發放貸款20億元。(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六安監管分局)加大人才供給,大力實施技工強市計劃,扎實推進“鴻雁回歸”就業創業工程,深入開展“三級三方服務千企”活動,常態化開展“2+N”招聘會,著力保障企業人才需求。(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加大政策供給,完善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確保小微企業可得政策應兌盡兌,政策體系更加完善、扶持力度不降。匯總編發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壯大的稅費優惠政策清單及相關指引,做好對小微企業面對面宣傳解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二、重點任務
4.營造創業創新氛圍。加大對小微企業創業培訓和輔導,納入“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計劃。加大“雙創”孵化平臺建設力度,積極引進或培育一批創業專業咨詢機構、創業輔導機構,完善全鏈條孵化服務鏈,推動創意成果轉化落地。鼓勵頭部企業、“鏈主”企業組建創業專業團隊,積極發揮行業引領和示范作用,帶動產業鏈上下游、大中小企業創業創新融通發展。(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支持小微企業開展研發創新,依法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政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5.打造高效政務環境。縱深推進“一網一門一次”改革,推行“一件事一次辦”“隨時辦”服務。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服務模式,變企業群眾辦事“一事跑多窗”為“一窗辦多事”。持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打造整體協同、高效運行的數字化政府,打通部門“數據壁壘”。持續推進長三角“一網通辦”。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實現惠企政策由“企業找政策”向“政策找企業”轉變。(責任單位:市數管局)
6.推進集聚平臺建設。全面推進各類小微企業集聚平臺建設和改造提升,按照“一園一業”“一園一品”原則,圍繞各開發區主導產業細分領域上下游精準孵化招引企業,特別是圍繞“鏈主”企業,招引產業鏈上下游和配套的企業入園集聚發展,鼓勵創新型、科技型、成長型、專精特新企業或同步實施技術改造的小微企業優先入園,進一步引領帶動塊狀經濟和特色產業集群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持續開展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突出園區發展和企業孵化培育實效,打造一批高能級園區平臺,促進企業優勝劣汰、園區良性發展。(責任單位:市經信局)通過依法依規處置工業閑置低效土地等方式,為小微企業園區建設騰出土地空間。(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7.升級融資貸款服務。鼓勵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各類小微企業靈活采用展期、無還本續貸、調整還款方式、延長還款期限等形式,降低企業成本。繼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續貸、新型政銀擔業務投放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存量貸款“應延盡延”、新增貸款“應貸盡貸”。實施“共同成長計劃”,促進科創企業和金融機構共同成長。(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六安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六安監管分局)
8.強化人力人才支撐。開展“助企招才”行動,精準摸排企業人才需求,實行企業引才市場化、項目化、平臺化、數字化,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持續實施“企業家分類短訓”工程,積極組織企業參與“新徽商培訓工程”,加大新生代企業家培養力度,力爭全市每年開展企業家培訓20場以上,培訓企業家和企業高管2000人次以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經信局)
9.助力企業拓展市場。推動小微企業主動對接龍頭企業需求,積極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在生產、分配、流通等環節實現上下游、產供銷有效銜接。(責任單位:市經信局)鼓勵小微企業利用線上線下兩種資源同步擴展市場,用好數字展會、跨境電商等外貿發展新業態新模式。(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推動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以及“三首”產品政府采購相關措施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
10.梯隊培育優質企業。持續深化“個轉企、小升規”工作,鼓勵各縣區依法依規出臺相應政策,支持優質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成長。推進小微企業梯度培育建設,每年開展創新型、科技型小微企業培育行動。深入推進專精特新擴面行動,推動一、二、三產業小微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
11.推動質量管理提升。持續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戰略,鼓勵企業加強技術攻關和科技創新,推動“三首”產品研發應用,加快工業設計和制造業融合,不斷提升企業的產品附加值和核心競爭力。引導企業加強質量管理,鼓勵企業參與制定行業標準。支持企業爭創自主品牌,鼓勵企業參加“精品安徽”央視宣傳,進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
12.推進數字智能改造。鼓勵小微企業“看樣學樣”,推動中小型制造業企業加快上云用平臺,實施低成本、快部署、易運維的數字化改造。推進 5G、人工智能、物聯網在小微企業的應用,支持小微企業建設智能生產線、數字化車間。開展專精特新企業數字化診斷,推廣應用數字化軟件服務包,引導小微企業加快傳統制造裝備聯網、關鍵工序數控化等云化改造。(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13.防范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依法依規加大對責任人的問責處罰力度。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以內部人員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約定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延遲支付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款項。建立拖欠賬款定期披露、勸告指導、主動執法制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14.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充分發揮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平臺作用,建立市企業家活動中心。各縣區依托企業服務中心等平臺建立企業家活動中心。開展各類優秀企業家評選表彰活動,在全社會營造支持企業發展、尊重企業家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經信局)
三、工作保障
15.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六安市支持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局(市民營辦),負責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日常調度和推進工作,各縣區政府(管委)比照成立專班并落實具體任務。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舉措,切實幫助小微企業解決實際困難,促進其健康成長、高質量發展。
16.切實為企服務。各地各部門要結合現有的“為企服務平臺”“千名干部聯萬企”“我與市長聊聊天”等平臺,積極探索實踐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工作新機制、新模式,進一步優化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水平,表格化、清單式協調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和問題,實現“企業辦事無憂,政府無事不擾”。
17.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利用電視臺、電臺、報紙、網絡等方面的主流媒體,開展各類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宣傳推廣服務小微企業的經驗做法和小微企業成長發展的典型案例,凝聚全社會共識,營造合力助推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
18.做好考核評價。對各縣區政府(管委)開展支持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激勵機制評比,根據考核結果對縣(區)給予一定的資金激勵。各縣區獲得的獎勵獎補,僅限用于支持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建設、企業創業輔導、企業家培訓、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和小微企業保費補貼等,不得挪作他用,未獲得激勵的縣(區)需自行安排資金支持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六安市支持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專班成員名單
2.加快小微企業園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3.六安市支持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激勵機制評分細則
4.六安市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指標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1
六安市支持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專班成員名單
組 長:王 紅 市委常委、副市長
副組長:李修俊 市政府副秘書長
黃勝紅 市經信局局長
成 員:張金全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吳景春 市發改委總經濟師
曹士昌 市科技局二級調研員
李 挺 市經信局四級調研員
鹿翌元 市財政局副局長
李小天 市人社局副局長
張金永 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朱振濤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周正穩 市住建局二級調研員
鄔劍濤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魏敬周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楊 桔 市商務局副局長
陸 靜 市文旅局副局長
許道昌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盛 紅 市統計局三級調研員
趙 攀 市金融監管局副局長
顧 紡 市數管局副局長
馮學勇 市稅務局副局長
董友貴 中國人民銀行六安市分行副行長
許 品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六安監管分局副局長
附件2
加快小微企業園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在省級以上開發區配套建設小微企業孵化培育載體,促進我市小微企業數量倍增、質量提升,形成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產業生態,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小微企業園定義及標準
(一)定義及范圍。小微企業園,是指由政府統一規劃,統一在省級以上開發區內建設,集聚效應明顯,產業功能明確,配套設施齊全,運營管理規范,生產生活服務健全,企業入駐成本合理,能夠為一定數量的加工制造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和成長發展提供生產經營場所,具有準公共屬性的小微企業綜合發展平臺。包括各類小微企業產業園、創業園、雙創園。
(二)認定標準。設立專門運營管理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成立并實際運營12個月以上。
1.符合相關建設規劃,統一開發建設或改造提升,有必要的公共配套設施;
2.有明確的運營管理機構或園區管委會,承擔園區統一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
3.占地面積20畝以上或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
4.有明確的企業入園條件,產業特色明顯,小微企業數量占70%以上,入駐加工制造類企業5家以上。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底,力爭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發展建設各類小微企業園52家以上,每年新增入園集聚小微企業300家以上,累計入園集聚小微企業2800家以上。力爭打造一批國家級和省級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小微企業創新創業載體,構建全市小微企業園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三、重點任務
(一)規范建設標準。各開發區要加強統一規劃,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一園一業”“一園一品”原則,聚焦高端裝備、電子信息、光伏及新能源制造、新能源汽車零部件、新材料等“5+1”主導產業細分領域,根據各省級以上開發區明確的不超過3個主導產業為導向,認定一批產業導向明晰、運營管理規范的加工制造業小微企業園區。
(二)明確入駐條件。各開發區要指導屬地小微企業園科學制定小微企業入園標準,建立入園審核、動態管理及退出等全過程管理機制。鼓勵開發區按照“產業鏈招商、培育特色產業集群”方向,圍繞本地主導產業特別是“鏈主”企業,招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配套企業入園集聚發展,鼓勵創新型、科技型、成長型、“專精特新”企業或同步實施技術改造的小微企業積極入園,入園企業必須依法登記注冊、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符合產業政策導向和園區產業定位,鼓勵小微企業園建立企業評價體系,依據評價結果實行優勝劣汰。對無法達到約定條件的入園企業,及時予以整改,對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依規清理出園。
(三)推動企業成長。建立小微企業園常態化調度機制,及時掌握在建園區建設進度和建成園區企業入駐情況。發揮小微企業園在促進“小升規”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對園區已入駐工業企業的動態監測,持續關注企業的產業類型、主營業務收入、稅收等指標,及時將優質小微企業推送至全市成長型企業培育庫,有針對性指導服務,推動企業加快成長入規。鼓勵企業成長為規上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后有序退出,進一步做大做強。對成長勢頭好、需要更大空間的園內企業,優先安排發展用地,解決出園后發展的空間問題。
(四)優化公共服務。鼓勵各縣區為小微企業園內企業集中提供行政審批和代辦服務事項,對符合條件的入園項目和企業實行簡易審批程序;加工制造類小微企業園建設項目一律按工業投資項目立項,納入工業投資統計;鼓勵各縣區制定政策,對入園企業給予一定期限、一定比例的租金優惠;鼓勵園區建立公共服務平臺或引進專業服務機構,為入園企業提供政務代辦、政策法律咨詢、融資財稅、檢驗檢測、研發設計、創業輔導、人才招聘、倉儲物流等專業化全方位服務;鼓勵園區建立并應用智慧園區管理平臺,提升運營管理效率,并推廣應用數字化軟件服務包,鼓勵園內企業智改數轉、深度上云。
(五)提升運營水平。加快提升小微企業園專業化運營管理水平,重點扶持和打造一批集小微企業園開發建設、企業招引、運營管理、產業鏈服務于一體的專業化機構。鼓勵小微企業園實施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鼓勵引進一批省內外專業化園區運營機構,開展連鎖化運營管理,打響園區品牌,對運營績效突出的園區運營機構給予資金獎補等政策激勵,支持有條件的運營機構申報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六)加強要素供給。推動各縣區統籌新增建設用地和存量用地保障小微企業園區建設。加強用電服務保障,試點推進入園企業抱團參與電力市場直接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支持,充分發揮普惠性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和融資擔保增信作用,推動“4321”新型政銀擔貸款向小微企業園覆蓋,鼓勵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園及入園企業建立長期穩定合作關系,推進信貸產品創新,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滿足小微企業靈活用款需求。鼓勵天使基金、創投基金、產業基金等為園內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服務。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支持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專班承擔全市小微企業園建設發展的組織領導和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小微企業園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協調、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各縣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明確分工,統籌做好小微企業園的規劃、建設、管理和政策落實等工作,強化省級及以上開發區主體職責。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責任分工,協同做好小微企業園建設管理的協調、保障、指導、監督工作,切實加大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力度。
(二)實施績效評價。完善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突出園區發展和企業孵化培育實效,每年開展績效評價。統計、稅務、科技、市場監管、自然資源等涉企部門應提供相關數據、參與績效評價,確保評價結果客觀、公正。績效評價結果根據得分高低分成A、B、C三檔,其中A檔為年度參評得分前10名的園區,C檔比例控制在10%以內。新建成的小微企業園可給予不超過兩年的過渡期。評價結果應與資源要素配置和資金獎補等政策掛鉤,推動小微企業園提質增效。
(三)加大財政支持。小微企業園建設項目按照工業項目納入招商引資政策扶持。發揮財政資金激勵引導作用,對年度評價為A檔的園區給予財政獎勵,獎勵資金主要用于園區開發建設、房租減免、數字化改造、專業化運營等方面(其中非政府運營的園區可拿出不高于20%比例的獎勵資金用于獎勵園區運營管理團隊),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提高企業入園積極性。
(四)強化安全監管。各縣區及部門要加強對小微企業園及入園企業的業務指導和日常監督,督促園區及企業落實節能、環保、消防、安全生產等有關要求。凡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突出環境污染事件的小微企業園及廠中廠、園中園一律不得參評。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小微企業園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六政辦〔2021〕14號)自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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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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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支持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激勵機制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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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考核指標 |
指標 |
權重分值 |
評分細則 |
數據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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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微企業擴量情況 |
涉稅經營主體(企業) |
10 |
采用靜態(絕對值)和動態(增長率)考核相結合,以功效系數法計算靜態、動態分值(按照靜態占30%、動態占70%)。 |
市稅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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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企業數 |
10 |
采用靜態(絕對值)和動態(增長率)考核相結合,以功效系數法計算靜態、動態分值(按照靜態占30%、動態占70%)。 |
市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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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微企業提質情況 |
科技型中小企業數 |
5 |
采用靜態(絕對值)和動態(增長率)考核相結合,以功效系數法計算靜態、動態分值(按照靜態占30%、動態占70%)。 |
省科技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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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數 |
5 |
采用靜態(絕對值)和動態(增長率)考核相結合,以功效系數法計算靜態、動態分值(按照靜態占30%、動態占70%)。 |
省科技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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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專精特新企業數 |
10 |
采用靜態(絕對值)和動態(增長率)考核相結合,以功效系數法計算靜態、動態分值(按照靜態占30%、動態占70%)。 |
省經信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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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微企業融資情況 |
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新增放款額 |
5 |
以功效系數法計算分值。 |
市金融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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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政銀擔新增放款額 |
5 |
以功效系數法計算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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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貸款增速 |
10 |
以功效系數法計算分值。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六安監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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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情況 |
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 |
40 |
各縣區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應評盡評占10分,按功效系數法計算得分;績效評價結果占30分,按各縣區參評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結果平均得分進行折算。 |
市經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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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分項 |
5 |
當年新認定省級、國家級創新創業類園區和服務示范平臺,每個分別加0.5分、1分,最高加3分。 |
省經信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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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政策和資金落實情況,最高加2分。 |
市經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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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小微企業(小型、微型企業)劃分標準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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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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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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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指標 |
分值 |
分值評定 |
數據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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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 |
4 |
園區稅收占指標權重40%,增幅占指標權重60%,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 |
列明清單。園內企業稅收總額以稅務部門提供數據為準,畝數以自然資源部門提供數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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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畝均稅收占指標權重40%,增幅占指標權重60%,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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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 收入 |
4 |
園區營業收入占指標權重40%,增幅占指標權重60%,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 |
列明清單。園內企業總營業收入以稅務部門提供數據為準,畝數以自然資源部門提供數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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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畝均營業收入占指標權重40%,增幅占指標權重60%,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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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導產業 集聚度 |
10 |
兩種情形可自主選擇一種計分: ①園內主導產業清晰,主導產業占比不低于50%(5分),每增加10%加1分,最高得10分。 ②園區配套集聚效應顯著,園區內為本地“鏈主”企業配套企業數不低于10戶(5分),每增加5戶加1分,最高得10分。 |
市經信局根據園區提供證明材料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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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企業培育 |
30 |
園區存量規上工業企業每家得0.5分,最高不超過5分;當年度每新增1家規上工業企業得1分,最高得10分;園區存量省級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每家得1分,當年度每新增一家省級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得1.5分,每認定一家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得3分,最高得15分。 |
提供佐證材料。市統計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核實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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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培育數量 |
10 |
當年度園內企業認定發明專利數量,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 |
園區提供有效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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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研發費用支出 |
10 |
當年度園區內企業研發費用支出總量占指標權重40%,增幅占指標權重60%,采用功效系數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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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明清單。園內企業研發費用支出以稅務部門提供數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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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化運營 服務 |
10 |
園區運管管理機構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和管理運營制度(2分);建立了明確的企業入園審核、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2分);引進專業服務機構,為入園企業提供政務代辦、政策咨詢、創業輔導、人才招聘、融資擔保、檢驗檢測等各類服務(有1項得1分,最高不超過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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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提供有效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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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情況 |
10 |
標準化建設,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和后勤保障(1分);園內建有檢驗檢測、實驗試驗、質量控制、設備共享等公共服務平臺(有一個得0.5分,最高不超過2分);配套物流中心或倉儲中心(1分);配套職工宿舍、食堂、辦公樓、集中污水處理等設施(2分);具有較為完善的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園區建立大數據平臺、信息發布平臺等數字化管理運營平臺,對園區人流、物流、用能、消防安全、環境保護和企業生產經營等進行數字化管理(4分) |
園區提供有效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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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指標 |
5 |
對園區近三年獲評國家級、省級創新創業類園區認定的予以加分,省級每個加1分,國家級每個加2分;對園區當年度引進人社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團隊的,省級每個加1分,國家級每個加2分,最高不超過5分。 |
園區提供有效證明。市經信局、市人社局核實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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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分指標 |
5 |
園區當年度發生一般或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每起分別扣2分、3分,最高扣5分。 |
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提供。 |

皖公網安備 341501020000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