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明年起施行
日前,記者從市城管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六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的實施,將促進建立垃圾分類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我市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推動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全面步入規范化、法治化的長效軌道。
據介紹,《條例》制定源于多重政策導向與實踐需求。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就垃圾分類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也明確要求設區市加快出臺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此前我市于2021年1月制定的地方政府規章《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在適用范圍、部門職責、約束力度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間,《條例》在此基礎上升級完善,進一步理順政府、社會、企業、居民等各方主體職責,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的全過程管理。
《條例》共二十六條,對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管理進行了規定,主要明確了目的依據、適用范圍、處理原則、職責分工、規劃與建設、促進源頭減量、分類投放、收運及處理單位規定、禁止行為,監督管理及法律責任等內容。其中,適用范圍擴展至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全部相關活動,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全覆蓋;政府部門職責進一步細化,將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創新建立“指導員”制度,吸納物業人員、志愿者等直接指導居民正確分類投放,主管部門加強指導員業務培訓,可通過獎補方式予以激勵;《條例》還固化實踐經驗,明確未配套建設、違規分類投放等行為的法律責任,為監管提供精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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