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新聞發布會

發布時間: 信息來源:市民政局 瀏覽次數:

人:六安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朱健

發布地點:市政府新聞發布廳

發布單位:市民政局

發布時間:2025年9月26日

要:2024年4月19日,我市公布了市民政局會同11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六民社救〔2024〕1號),為了幫助公眾了解政策內容,市民政局進行政策解讀。

發布會直播

9月26日上午,六安市政府新聞辦舉行《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六安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朱健、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汪豹、范婷婷、何立敏出席新聞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六安市委宣傳部新聞科科長崔希正主持新聞發布會。

會場

  崔希正:

  各位新聞媒體記者朋友,大家好!歡迎參加由六安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今天發布會的主題是《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我們邀請六安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朱健女士、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汪豹先生、范婷婷女士、何立敏女士介紹并回答記者提問。首先請朱局長介紹相關情況。

  六安市委宣傳部新聞發布科科長 崔希正

  朱健:

  歡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首先我謹代表六安市民政局對社會各界人士、各位新聞界朋友長期以來對我市民政事業的發展給予關心、關注、支持和幫助表示衷心的感謝!

按照新聞發布會安排下面2024419,我市公布了市民政局會同11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六民社救20241號)(以下簡稱《通知》)做一個簡要介紹。

 

  六安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朱健

202422日,省民政廳會同省直11部門印發了《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410號),省廳《實施意見》主要從總體要求、精準認定低收入人口、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和強化組織實施五個方面,詳細闡述全省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具體做法。根據工作要求和我市實際,市民政局比照省廳,20244月會同市直11部門聯合印發實施的。

一、明確了文件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實現救助資源統籌銜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加快推進社會救助檔案管理電子化、一 次申請、分類審核認定機制規范化、物質+服務救助模式多元化,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難群眾,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基本民生底線。

二、精準認定低收入人口。

(一)合理確定認定范圍。低收入人口包括低保、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 1.低保對象: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各縣(區)要科學設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及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財產狀況限定標準,確保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精準認定。 2.特困人員:指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3.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指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規定的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各縣(區)應加強防止返貧監測范圍和低保標準的合理銜接。4.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認定條件,但家庭人均收入(按規定扣減核算后)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1.5 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家庭。5.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申請之日起前 12 個月內醫療、教育等必需支出占家庭總收入比例超過 60%的家庭。

(二)規范認定程序。健全完善“依申請認定”和“直接認定”相結合的低收入人口認定機制,全面實行“一次申請、分類審核認定”的低收入人口認定機制。

三、下一步工作舉措

(一)持續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依托六安市社會救助大數據平臺,健全數據錄入、數據共享、監測預警、數字監督、轉辦推送、資金監管、電子檔案管理等基本功能,高質量實現覆蓋全市、統籌城鄉、上下聯動、部門協同的低收入人口常態化監測預警工作格局;深化拓展功能應用,圍繞支出驟增、收入驟減、收入無法持續穩定、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反映家庭經濟狀況的民生工作數據,科學設置多維度、全方位的預警指標,為快速預警、精準救助、綜合幫扶提供支撐。通過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為教育、人社、住建、農業農村、衛健、應急、醫保、殘聯等部門分層分類開展救助幫扶提供信息查詢、需求推送等服務支持,形成“一戶(人)一條救助鏈”,避免救助遺漏或重復救助。

(二)豐富低收入人口數據庫。低收入人口審核確認機關(鄉鎮、街道),通過申請人自主申報、入戶走訪、數據比對等方式,采集轄區內低收入人口相關數據信息并逐級上傳,加強數據共享,做到定期更新、動態調整、不斷完善。要暢通“皖事通——皖救一點通”政務服務應用、“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等申報渠道,優化流程,方便申請人自主申報。要提高源頭數據采集、核查、錄入的準確性,確保信息完整、真實可靠。

(三)加強動態預警監測。1.強化線上預警。充分發揮以“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優服務”為依托的“望聞問切”社會救助主動發現機制作用,線上和線下相結合,政府與社會同發力,及時、主動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加強線上跨部門信息共享和數據比對,市、縣(區)民政部門要通過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將掌握的低收入人口數據與教育、人社、衛健、醫保、殘聯等部門掌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登記失業人員、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等數據進行交叉比對,動態掌握低收入人口就業狀況、家庭支出、困難情形等變化情況。2.加強線下核查。縣級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救助主動發現信息員隊伍作用,組織動員鄉鎮(街道)干部、村(社區)組織工作人員、村級社會救助協理員、社會工作者等社會救助主動發現信息員經常性走訪困難群眾,發現家庭狀況發生變化的,及時報告并將變化情況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積極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委托社會力量開展困難群眾家庭狀況隨訪、協助申請等工作。各縣(區)對已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對未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家庭狀況變化情況,發現符合救助條件的,應當告知相關救助政策,按規定及時啟動救助程序。

(四)分類處置預警信息。各縣(區)民政部門發現社會救助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盡快按規定落實或商請相關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落實救助政策;發現低收入人口未納入社會救助范 圍但可能符合救助條件的,要根據困難類型和救助需求,將信息分類推送至相關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處理;發現困難情形復雜的,可適時啟動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通過“一事一議”方式集體研究處理;發現低收入人口生活困難但暫時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或經救助后仍然存在一定困難的,要及時聯系當地的村(社區)“救急難”互助社按規定予以救助。發現低收入人口可能不再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核查或商請相關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核查有關情況,對符合終止條件的按規定終止救助。

我就介紹到這,謝謝大家!

 

  崔希正

  謝謝朱局長。下面進入記者提問環節,請大家舉手示意,并通報所在單位。

  六安市皖西日報記者:

  請問困難群眾如何申請城鄉低保??

 

 六安市皖西日報記者提問

  汪豹:

  謝謝您的提問。六安市困難群眾申請低保主要有線下和線下兩種方式:線下:申請低保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或長期居住地的鄉鎮(街道)民政業務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線上:申請人通過關注微信公眾號“六安民政”、下載皖事通APP在“皖救一點通”模塊進行線上申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其他人代為提出申請。鄉鎮(街道)、村(社區)在工作中發現困難家庭可能符合條件,但是未申請低保的,應當主動告知其相關救助政策。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汪豹

  

  六安新聞網記者:

  請問什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謝謝。

  六安新聞網記者提問

  范婷婷:

謝謝您的提問。我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一)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下列人員不計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一)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二)在監獄內服刑、在戒毒所強制隔離戒毒或者宣告失蹤人員;(三)在軍隊服役的義務兵;(四)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人員。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范婷婷

  六安新周報記者:

 共同生活成員有人戶分離情況的如何申請城鄉低保?謝謝。

六安新周報記者提問

  何立敏:

  謝謝您的提問。我市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戶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分別按以下方式辦理:

(一)人戶分離家庭具備戶籍登記條件的,可將戶籍遷至實際居住地后提出申請;

(二)持有本市戶籍,在非戶籍地縣(區)持有居住證且居住5年以上的非本縣(區)戶籍困難群眾,可向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低保,其申請受理、審核確認程序、保障條件、保障標準與居住地一致;

(三)外市戶籍人口居住在我市的:

1.如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中無我市戶籍人口,向其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2.如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中有我市戶籍人口,可由我市戶籍人口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人戶分離的參照本條第二項執行。

上述情況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可根據各自戶籍類別的實際情況分別申請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何立敏

  崔希正:

  謝謝發布人,謝謝各位記者朋友。今天的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